河南三级综合医院药品收入比例不可超41%
1月25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1月24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联合对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做出规范:三级综合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不得高于41%,二级综合医院不得高于43%。
河南省今年将从控制医院药品收入比例入手,进一步规范医院临床用药行为。其规定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在三级综合医院不得高于41%,二级综合医院不得高于43%,妇幼保健院(包括儿童医院)、肿瘤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口腔医院、精神病医院等医院分别不得高于39%、49%、30%和47%。
此外,河南大学附属淮河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开封市儿童医院等三家单位因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未达到2010年目标要求而被通报批评。(前沿医学资讯网)
版权声明:本文系前沿医学传播独家稿件,版权为前沿医学传播所有。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前沿医学资讯网),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 评价此内容
- 我要打分
近期推荐
热点文章
热门关键词
合作伙伴
Copyright g-med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环球医学资讯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网络实名:环球医学:京ICP备08004413号-2
关于我们|
我们的服务|版权及责任声明|联系我们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17-0027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京卫计网审[2015]第0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