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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女性怀孕要申请,您赞成吗?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05月21日    点击数:    5星

“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至少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怀孕”,这是近日网络上广为流传的《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文件中规定的,该文件已经曝光便引发了网友的质疑和指责。

申请怀孕不合理法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妇女在法定婚龄内享有生育自由的权利,国家保护合法的生育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公民合法的生育自由。网友们认为,上述文件中的规定不但雷人,而且也不合理法。

校方辩解喊冤

面对舆论的质疑和指责,该校校长也觉得很委屈:学校无意干预女教师的生育自由,但是由于现在学校的教学主力为女教师,倘若多位女教师同时怀孕,那势必会打乱学校正常的课程教学安排,给学校的管理和学生的学习带来各种负面影响。

需要寻求更人性化的政策

现今社会中的开创主力都是80后,而生育的主力也是80后,“要生育,先排队”这个问题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客观问题。对于校方为维护教学秩序,避免多名女教师同一时间怀孕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定要符合人性化的原则,应积极与女教师及其家属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争取获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用一纸条文决定。我们要改变这种现状,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之外,如何坚持人性化应对,是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好好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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