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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给安家费发特殊补贴… 一省将面向全国引进一批好院长好医生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点击数:    5星

无论是求生存,还是谋发展,人才最关键。

10月11日,海南省卫健委发布2023年度第二批刚性引进“好院长”“好医生”公告,以急需紧缺岗位为重点,面向全国(不含本省)刚性引进“好院长”5名、“好医生”50名,发放安家费以及特殊补贴。此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27日。

“好院长”资格条件

根据公告,“好院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引进的三级医院院长应现任或曾任三级医院院长或副院长;引进的二级医院院长应现任或曾任二级以上医院院长或副院长;引进的三级医院副院长应现任或曾任三级医院副院长或科室主任,引进的二级医院副院长应现任或曾任二级以上医院副院长或三级医院科室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
3、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管理业绩突出,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管理成绩;
5、年龄一般不超过52岁,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好医生”资格条件

根据公告,“好医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服务的应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三级医院的学科带头人或担任三级医院科室副主任以上职务、省级医学会专科副主委以上职务的主任医师,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在二级医院、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服务的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10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或公共卫生工作经验,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4、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的专业技术人才;
5、符合我省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要求;
6、年龄一般不超过52岁,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发放安家费以及特殊补贴标准

据悉,刚性引进的“好院长”“好医生”,凡签约8年以上(含8年)的,在正式聘任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具体标准为:三级医院“好院长”60万元;二级医院“好院长”50万元;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50万元;二级医院、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40万元。如服务期少于3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须退还全部安家费;服务时间少于8年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8计算金额给发放部门。

此外,引进的前5年,在每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将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4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特殊补贴,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省卫生健康委将视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特殊补贴。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其配偶自愿来海南就业的,其子女入园入学和中、高考报考的,可按照《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办理。

抢人的关键是把人留下

人才是第一资源,高精尖的医疗人才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翻开媒体报道,诸如《深圳大手笔抢医生,最高奖励450万!学生高呼:不考研不行啊》《双选会上“抢医生”,山东一县医院给研究生开出30万安家费》《全国多地公立医院百万年薪抢人!》……城市和医院都在不遗余力地争抢优秀的医疗人才。

优秀的医疗人才“抢”来了,如何才能被留住且用得好,或许更为关键。

抢人大战中,单纯依靠福利待遇或许很难使人才真正留下,当地城市和医院应该更关注如何能给人才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让人才看到发展机会和空间,让他们得到事业发展和自我提升。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


参考资料: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批刚性引进“好院长”“好医生”公告
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310/t20231011_3506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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