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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2年04月16日    点击数:    5星

4月16日消息 - 环球医学据悉,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甘肃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12年,力争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20年,甘肃省将初步建立与该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训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方案》明确,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师特别是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将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注册1个或多个执业地点,开展全职或兼职工作。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除按国家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外,对在人口稀少、艰苦边远地区独立执业的全科医生,地方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或给予必要补助,省级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时要予以适当倾斜。

根据《方案》,甘肃省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培养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在过渡期内,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可以采取“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从今年起,甘肃省将逐步扩大全科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并按照全科医生规范化要求进行培养。通过实施转岗培训、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技能培训、考试认定、提升学历层次、鼓励对口支援等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

同时,已被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录用的取得本科以上临床医学(含中医学)学历人员,在规范化培训期间工龄计入档案,并与以后的工龄连续计算,人事档案由培训基地委托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管理。由工作单位选派的在职在编人员,规范化培训期间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人员培训期间享受培养基地住院医师待遇,财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助。

《方案》同时提出推行全科医生向居民提供契约服务,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等。(环球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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