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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社会办医”如何走得更好?

来源:    时间:2013年01月30日    点击数:    5星

据合肥日报报道,“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样的语句不断出现于各级卫生部门的工作报告中,“社会办医”也成为医疗卫生领域的“热词”。在合肥,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非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非政府中心”),既贴着“社会资本”标签,又有“非营利”特性,但发展至今却面临着难题,既要生存发展,又要让利于民,应该如何把握这个“度”?

现状:看病便利市民认可

1月26日晚7点多,刘萍萍再次来到海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交费、拿药……时间不长,她就坐在输液大厅的椅子上输液。白天要上班,刘萍萍只能晚上到社区看病。

像刘萍萍这样的上班族,平时工作繁忙,白天没空看病,晚上看病成了最佳的选择。不过,晚上开诊的医疗机构并不多。此时,一些非政府中心通常会延迟下班时间,为广大市民晚上看病提供便利。

如今,到二级医院看病,很多患者倾向于选择公立医院,可是到社区,大家其实并不在乎是否政府举办。记者走访中发现,居民认可,“性价比”又很高,这是非政府中心的优势所在。

困境:“生存”与“让利”怎兼顾

在卫生部公布的2011年、2012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中,合肥市有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先后获评“全国示范”,稻香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非政府中心同样名列其中。非政府中心从当初的“摸索发展”走向今天的“全国示范”,用合肥市卫生局妇社处处长丁晓芹的话说,就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

目前,在合肥市区5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25家为非政府举办,其中包括4家民营机构。这些非政府中心有企业医院转型、大医院延伸举办及民办经营三种类型。与政府举办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有所不同,非政府中心在经营上是“自收自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偿。

自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铺开后,非政府中心在使用药品时,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物所占比例不低于70%,销售额也不少于40%,在降低居民看病负担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非政府中心过于依赖药品加成的局面,不少中心因此存在经营压力大等问题。“政府补偿较少,机构资金紧缺,设备老化,人员不足,让利于民又要自己发展……”西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王永峰说。

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岗位

与政府举办机构相比,由于自身体制机制的灵活性,非政府中心具有一定优势,如海棠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医护人员数量。

此外,单单从政府投入角度来考虑,社会资本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旦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远比政府创办建设一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得划算。

针对这些问题,合肥市进行了一系列探索。目前,合肥市已在蜀山区率先试点社区卫生服务合同制管理,在各项政府投入不减少的基础上,通过机构考核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岗位的方式调动非政府中心积极性,鼓励他们去更多地提供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合同制管理推广后,非政府中心将不再“瘸腿走路”,除了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外,还有财力和人力去为老百姓建立健康档案,为老人、儿童和孕妇等人群提供保健服务。非政府中心获得发展资金,老百姓得实惠,可谓“一举两得”。

展望:兼顾效益凸显“公平”

政府花了钱,非政府中心是不是按要求办实事?这个问题决定了中心能否得到继续扶持。如何确保非政府中心按规办事?毫无疑问,监管是关键。

在合肥市卫生局妇社处办公室的文件柜中,记者看到了一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材料,每个中心考核指标都有十几页纸之多,涉及基本药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等各项指标。像居民满意度一项,妇社处每次都会抽查,随机打电话给居民,询问他们是否定期享受了相关服务。根据这些指标的完成情况,合肥市卫生局将其折算成分值,并以此对各中心进行补贴,没有完成任务就没有补贴。

非政府中心应该走怎样的发展道路?丁晓芹用“效益”和“公平”这两个词来概括。“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益性质,鼓励和支持非政府办社区卫生的发展,力争形成竞争格局。”丁晓芹说,只要非政府中心规范经营,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平”,让辖区居民真正得到实惠”,政府肯定会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扶持非政府中心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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