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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医院澄清盗取患者器官事件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04月12日    点击数:    5星

近期,网络上流传着“海口市人民医院盗取患者冯某脑干和肾脏及卵巢”的传言。11日下午,海口市人民医院召开说明对此事件进行了澄清。

海口市人民医院医务处副主任夏宝华描述了事件和治疗经过:患者冯某于2010年1月10日因“突发头晕、头痛1小时伴抽搐”送入海口市人民医院。经院方诊断为先天性脑血管畸形破裂出血,家属签字同意后院方给予冯某脑血管介入止血治疗。1月28日,患者脑动脉瘤再次出血,院方急诊进行“左侧前交通动脉瘤夹闭术、右侧脑室外引流术”。经抢救,冯某脱离生命危险。入院56天后,冯花因病情稳定于3月6日出院回家休养。

冯某出院后,其爱人楼某在互联网上发帖,称海口市人民医院在对患者冯某的治疗过程中盗取了脑干、肾脏和卵巢。随后,经海南省卫生厅、海口市卫生局、海口市卫生监督局多次调查,结果证实医院的做法都是符合要求的。对此,院方称楼某的言论对海口市人民医院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并发表声明进行澄清。

声明称,因脑动脉瘤手术风险较高,为挽救患者冯某,该院派出了颅脑外科的学科带头人夏鹰博士为患者冯某主刀,神经外科全体医务人员也都尽心尽力。并且在患者欠费近5万元的情况下,仍充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对其进行治疗和护理,终于挽救了患者的生命。住院期间,患者冯某的检查、诊断及治疗完全符合相关的医疗规范,对有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及并发症均告知家属,家属表示理解并签字同意手术,不存在医疗过失。

声明还对楼某的疑问进行解析:

1、医院和手术医生的资质:该院是卫生部批准的三级甲等医院,夏鹰博士是该院从上海华山医院引进的专家,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其医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均齐全完备。海南省卫生厅针对楼某的质疑,组织过专门调查,其回复结论是:海口市人民医院不存在违法执业,神经外科夏鹰医师也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琼卫医函[2011]58号)。

2、盗取患者脑干问题:根据医学常识,脑干是人体的生命中枢,脑干的任何损伤均可导致人的死亡,更不要说摘取脑干。而患者冯某出院回家时神志清楚、生命体征平稳。所谓“盗取脑干”之说完全违背医学常识。

3、盗取患者肾脏以及卵巢问题:楼某提出的“盗取肾脏和卵巢”,没有任何根据。该院只对患者的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左前交通动脉瘤及脑积水进行了相应的治疗,并未对患者的肾和卵巢进行手术。为弄清事实真相,曾多次建议患者自行选择医疗机构做相关的检查。但时至今日,患方始终未做相关检查。

楼某的言论,违背科学常识和事实真相,不仅对手术医生造成了伤害,也对海口市人民医院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对楼某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诋毁我院名誉的行为,院方表示,在郑重陈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保留对楼某的诉讼权利,也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网民朋友们明辨是非,科学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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