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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医院请猎头公司引人才 最高400万求名医

来源:    时间:2013年04月25日    点击数:    5星

近日,厦门市卫生局召开专门会议,对外发布了一系列深化医改的创新、惠民举措。请猎头公司寻人、聘独立调查公司做考评等这些在企业中广泛应用的手段首次被应用于该市的医改中。

引人才:最高一次性给400万工作补助

优秀的医疗人才,是促进医学技术水平提高、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所在,为了引进更高层次的医疗专家、学术骨干,厦门市大幅提高了高层次卫生人才津贴补贴标准。

近日,厦门市对外发布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规定,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一次性最高有400万元的工作补助和最高50万元的安家补贴。

“要把国际上最出色、最顶尖的医学专家,吸引到厦门,加入到厦门的医疗服务团队!” 厦门市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如何吸引专家来厦,还可借助外企的经验,发挥人才中介机构的作用,聘请丁香园网站、卫生部人才中心作为全市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的首批猎头单位。

什么样的人才,才算高层次领军人才,有资格领到高达400万元的工作补助呢?《暂行办法》明确,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须满足:博士正高(海外留学可放宽);具备良好医德,未发生负主责医疗事故;能独立开展三级及以上手术,或每年主持危重疑难病讨论、抢救分别达到20例次以上,或多次主持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0周岁以下(柔性引进人才年龄放宽至65岁)还需具备相应条件。

对于引进的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可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四点:1、一次性最高400万元的工作补助;2、最高50万元的安家补贴;3、可申办“金鹭英才卡”;4、属柔性引进的,最高给予每人每月5万元生活津贴。此外,为了促进各家医院提升医疗团队的技术水平,市卫生部门还要把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纳入市属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提服务:连续两年不合格 院长、书记免职

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洪丰颖介绍,从今年开始,厦门市建立医院服务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通过第三方调查或借助信息平台客观获取各医院考核数据,力求做到客观公正。也就是说,由调查公司直接听取患者、员工的意见,来作为考评医院服务是否达标的依据。

考核内容突出满意度为核心、质量安全是前提、运行高效低耗是重点。形成压力传导机制,督促考评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提高患者满意度和职工满意度。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根据得分高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A等级(优秀),75~90分为B等级(良好),60~75分为C等级(合格),60分以下为D等级(不合格)。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D等级的市属医院,由市卫生局和医院院长、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医院院长、书记予以解聘、免职。医院年度评价等级牌匾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方便病人就医选择。对年度评价为D等级的医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暂缓校验;低于50分的,降低或撤消医疗机构等级直至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及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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