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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药典明确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标准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04月28日    点击数:    5星

日前,广西一家知名药企涉嫌违法使用硫磺熏蒸的山银花及其枝叶生产维c银翘片的新闻被媒体报道,该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制定明确的中药材中二氧化硫残留检测标准已迫在眉睫。

4月27日,从国家药典委员会了解到,《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以下简称“增补本”)工作已完成,其中首次对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增补本明确,中药材及饮片(矿物来源的中草药材除外,下同)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下同)不得超过150毫克/公斤,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不得超过400毫克/公斤。

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屠鹏飞指出,目前我国中药材种植和产地初加工的基本状况大多以个体农户为主。在中药材加工过程中,硫磺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硫气体可以杀死药材内的害虫,抑制细菌、霉菌的活性,形成的亚硫酸盐类物质具有抗氧化作用,有利于中药材加工贮藏。所以简便、易行的传统硫磺熏蒸法才延续至今。

屠鹏飞介绍,“亚硫酸盐可作为抗氧化剂适度添加到食品中,但硫磺过度熏蒸药材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风险。”因此才需要设定残留限值以防止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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