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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大病险”能否扩容?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10月31日    点击数:    5星

近日,《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广州市将投入1500万元为约20万困难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居民医疗救助及重特大医疗救助的补充。其中,低保、低收及城镇“三无”人员等十类人群将被纳入广州市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在我国,生一场大病,足可以让一个中产家庭因此返贫,那些低收入困难群体更是根本无法负担。广州此次举措,引入商业医疗保险,为遭遇重大疾病的困难居民再“买”一层保障,在享受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资助后,还能获得商业医疗保险资助,体现了政府“兜底”救助的民生情怀,也是一个合理的医保体系所应该做的。

一个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制度要基于最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这是政府救助承载的“底线”公平所在。目前,我国的医保已经覆盖了大部分人,但治疗费用多数有封顶线,一旦遇到重大疾病,还是有一大部分医疗费要由病人自己出。尤其对于困难群体,他们根本支付不起,所以还会存在看不起病的现象。。政府替他们购买大病商业险,确实是实打实的民生举措。

就广州的意见稿来看,亮点不少:比如,大病商业险覆盖了门诊、住院治疗,包括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结核、恶性肿瘤、白血病等在内的多种危重病症都被纳入,甚至连精神、智力残疾人的住院治疗也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扩大,也是一大进步。

对于意见稿的内容,市民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为困难群体医保“兜底”,这是件很好的事。但次举措只有十类困难群体被纳入救助范围,而大病商业险的资金来源为医疗救助基金,广州市政府每年筹集1.5亿元医疗救助金,那么能否将更多的低收入非困难的群体也纳入到政府替买大病商业险的范围中?

二、要求政府为所有居民购买大病商业险不太现实,那么能否以税收优惠、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险?这其实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医保补充模式。

三、意见稿规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救助对象进行资格鉴定,那么如何监督它们的公平公正,也是相关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

(环球医学编辑:范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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