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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开400万元罚单 打击药品恶意涨价

来源:    时间:2016年01月29日    点击数:    5星

放开药价,于药企而言可谓如鱼得水,但放开药价并不意味放开监管,也不意味着药企可以肆意妄为。近日,国家发改委向药企开出了药价放开以来的第一张反垄断罚单,向抱团恶意涨价说“不”。此次开出的罚单总计约400万元,涉及五家药企。

 

药品关系民生,药价自然也得到医院、药企、百姓的关注。考虑到药价对于群众看病的影响,过去,一直都是政府在限制和制定药价。但是,这种脱离了市场供需关系的药价调控方式反而造成药品价格扭曲、药品质量参差不齐、廉价药消失等问题。

 

2015年,国家发改委放开了对除了精神类药物、血液制品之外的大部分药品的价格,把定价权交给市场主体。各方希望药品定价向市场敞开后,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药品价格不会有大的波动,更不会骤然涨价。

 

别嘌醇片一年多涨近4倍

 

有不少人担心放开药价后药价会合理上涨。事实证明,一些药物的确也是出现了涨价,但只是恢复性上涨。

 

去年11月,广东调研结果显示,仅有近9%的药品价格出现了上涨,同时3%的药品还出现了下降。而在涨价的药物中,占大多数的药物价格上涨不足一倍。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一倍,是在药价放开前,许多药物十几年未曾提价的基础上,涨出来的。但有一些却不是。比如,治疗痛风的别嘌醇片,一年多涨了近4倍。

 

经过查实,重庆青阳及其关联销售公司重庆大同、上海信谊联合及其经销企业商丘华杰、以及江苏世贸天阶共同协商,操纵了价格上涨。

 

2014年4月,上述几家企业经过协商,决定将当时售价为10元的别嘌醇片销售价格提高到不低于18元/瓶;2014年12月,几家企业协商并决定于2015年1月起提高到23.8元/瓶。到了2015年4月22日,几家企业则决定在别嘌醇片被列入基本药物的省份,销售价格继续维持不低于23.8元,而在被列为低价药的省份,提高售价至不低于50元。

 

除了约定价格,这几家全国仅有的别嘌醇片生产厂家,甚至还搞起了“三分天下”,分割销售市场,例如约定重庆青阳一方负责四川、广东、云南等十二个省级区域,其余厂家的产品不许进入这个区域销售,不能参加这个区域内的药品采购招投标。反之,它的产品也不能进入其它厂家的“势力范围”。

 

几家企业互相商定卖多少钱,属于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且,这几家药企的行为也违背了发改委当初放开药价以引导市场公平竞争的初衷。

 

发改委开出反垄断罚款单

 

发改委认为,这些经营者违反了《反垄断法》,严重排除、限制了别嘌醇片市场的竞争,对2014年4月以来别嘌醇片价格上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实施垄断协议,并处罚款。其中,对垄断协议起主导地位的重庆青阳及重庆大同,处以180.52万元罚款;对另外三家也分别处以118.40万元、49.56万元、51.06万元的罚款。目前,涉事五家企业均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据计算,此次处罚的五家企业被处以的罚款总计不到400万元。如果仅以罚款金额来看,这算不上是一个反垄断大案。药品是特殊的消费品,看病贵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药品价格放开后,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显得尤为重要。从维护药品公平市场角度出发,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实际上也是一种震慑。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明确表示,市场主体的确可以履行自己定价的权利,但是在受到法律约束的前提下。根本的转变是,过去大部分药品是政府定价,现在是市场主体自己定价。但不是想怎么定就怎么定的,仍然要接受法律的约束,要保持合理利润。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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