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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改革下一站:院内药房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点击数:    5星

一直以来,院内药房的存在是零售药店圈内的异数,也是医院用药格局发生变化的最敏感的指示灯。如今,院内药房大面积关闭,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广州一三甲医院关闭院内药房

日前,一份《广州市某药房关于提前解散的公告》在业内流传。公告显示,这家由广州市某三甲医院工会全资设立的药房将自今年5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与员工劳动关系也将在4月30日全部终止。药房表示,将依法对员工进行补偿。

据悉,广州市有13家院内自费药房即将关停,4月已经关闭三分之一。

对于院内药房陆续关闭的情况,业界认为原因主要是院内药房的药价加成,与医院药品零差价政策相悖所致。除此之外,在当前医改政策不断推进和市场大环境不断变化的双重驱动下,处方外流加剧等也导致了院内药房利润不断降低,竞争压力加大。

院内药房投诉和质疑不断

院内药房多为公私合营,一种是开在医院内的自费药房,前身是医院的自建药房,医药分家政策实施后,医院将其托管出去;另一种是由医院成立的公司开的药房,开在院内或者紧邻医院,和医院都存在利益关联,这在业内也是“公开的秘密”。

随着近年来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占比”考核,禁止药房托管,医院自身药房从以前的创收部门变成了成本部门,这也使得许多药品加速流向院内药房。

不过,由于不能医保结算、定价和收费体系混乱、存在利益输送等因素,院内药房被越来越多地投诉和质疑。广东是院内药房价格沉疴的重灾区。

院内药房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去年,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其中第十六条明确提出: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

当时,业内人士就分析认为,国家6部门再次从国家层面明令禁止药房托管,便堵死了打着“医药分开”旗号进行的各种药事管理、药房层面的合作,而医院自办的自费药房等也将再次遭遇政策大整治。

截至目前,江苏、河北、北京等12个省市已经出台了相应政策,明确禁止药房的承包出租和托管,药房托管被明确禁止的范围在不断扩大,而这一趋势未来或许也会拓展到院内药房上。未来,随着处方外流的不断加速,相比院内药房,院外零售市场或将迎来持续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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