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1月5日消息 - 前沿医学资讯网据悉,近日,卫生部印发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遵照执行。
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更好地发挥电子病历在医疗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制定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前沿医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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