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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在民间仅得及格分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3年05月14日    点击数:    5星

酝酿了20年的《精神卫生法》已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很大关注。

5月13日,中国精神病医疗使用者与幸存者网络(CNUSP)发布了《精神卫生法民间评分报告》,包括律师、心理学家在内的10名不同身份人士参与了调查。北京、南京、杭州3位精神病医疗幸存者已将此报告寄给了卫生部、全国人大法工委、残联三部门,呼吁大家倾听多方声音。

新法60.2分勉强及格

该报告以打分的形式,对律师、心理学家、精神病非自愿医疗亲历者、精神病医疗用户、家属、学者、社工、记者、精神科护士、国外人权法学生共10位不同身份的专业人士进行了调查。评分结果显示,最高85分,最低30分,有6位给出了及格线及以下的分数。除一位不想评分外,该新法平均分为60.2分,勉强及格。

新法存在七大不足

报告还指出,新《精神卫生法》存在七大不足,包括监护人权力过大、诉权缺乏保障、医生解释权过大、社工服务被忽略、心理服务被限制、支持性体系不足、歧视无法避免。

“我国精神卫生法过多、过大地依赖监护人制度。按照现在法律的规定,有没有精神卫生法,都无法避免陈国明被强行送精神病院”。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副教授、陈国明案代理律师刘瑞爽指出,精神卫生法对于诉讼权利的问题未落实。对此,英国利兹大学法律研究生担忧,若医生以诊断为由限制一个人在医疗机构,没有时间限制,这极有可能将“住院以自愿为原则”架空。

深圳一名多年服务精神障碍康复者的社工认为没有提及社工服务是整部《精神卫生法》最大的缺憾,相较于法律限定在医疗机构进行的心理治疗,大多数患者更需要的是康复后能享受平等待遇,免受歧视,找工作并融入社会的机会。

“被精神病”建互助网络

徐名、诸宁和钱钱是3位精神病医疗幸存者,由于遭受过精神病医疗的经历,他们在网络上了解中国精神病医疗使用者与幸存者网络后便加入了这个网络。

诸宁说,“我在这里能找到有共同语言的人交流,为能成为其中一员而感到光荣”。

2012年8月份,中国精神病医疗使用者与幸存者网络成立。网络成员以自助互助为宗旨,持续关注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变化。公益律师黄雪涛说,“目前正处于精神卫生领域的转型期,《精神卫生法民间评分报告》,发出了不同行业的声音,民间的参与,全民的关注,为这部法律的施行和未来的发展与走向,提供了更多元的视角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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