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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版“网约护士”能规范行业乱象吗?

来源:环球医学编写    时间:2019年02月18日    点击数:    5星

2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6省市进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试点时间为2019年2月至12月。事实上,目前已有多款网约护士App上线,并推出多项护士上门服务,但价格及安全性备受质疑。当前,官宣版“网约护士”开始试点,一些乱象有待规范。

对消费者来说,“网约护士”减少了往返医院的不便和排队候诊的时间,是一件大好事,不过,也存在一些担忧与乱象:“美白针”属于灰色医美服务,是正规医疗机构所禁止的,但很多“网约护士”却提供这种服务;填写虚假个人信息和药品资料也可预约护士上门服务;存在乱收费现象严重、服务质量差、缺乏行业标准等问题。随着官宣版“网约护士”开始试点,这些乱象能被规范吗?

《方案》要求,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机制。试点地区应当结合实际供给需求,发挥市场议价机制,参照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交通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值和劳动报酬等因素,探索建立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但对目前已有的多款网约护士App调查发现,网约护士的服务价格不菲,以打针为例,某网约护士平台的服务价格为每次239元,是公立医院同等项目价格的23.9倍,且不被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除此之外,《方案》明确,护士不以个人身份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而是与互联网企业和医疗机构合作,且派出的护士应当至少具备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但事实上,在这些网约护士App平台上,护士可以私自注册进行接单,且不少护士的工作年限低于五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第三方平台最多能够提供的是健康管理服务,而护士是诊疗服务,如果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就属于个人行为,对护士和病患都是个问题。李斌表示:“护士是由所在医疗机构指派,她能够上门服务,并不是说能够完全自主安排。护士所履行的是医疗机构所派出的工作,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职务行为。职务行为的后果应当由医疗机构用人单位来承担,护士个人不必直接对患者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经过所在单位的同意,以个人名义私自接了这一单,很显然你的行为完全由个人负责。”

社会老龄化+缺位的家庭医生,导致很多患者希望在家看病,“互联网+护理服务”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不过要让“网约护士”服务健康发展,还有很多政策、法律和技术问题需要解决,而试点《方案》的落地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期待“网约护士”能越来越规范,使得医患双方均获益!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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