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在首次完全缓解后维持治疗的作用(Cochrane Database Syst Rev. 2013 Mar 28;3:CD009594.)
题目: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在首次完全缓解后维持治疗的作用(The role of maintenance therapy in acute promyelocytic leukemia in the first complete remission)
背景: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是白血病中可治愈的类型。一致认为需要进行诱导治疗和巩固治疗,尽量两种治疗需要使用不同的方法。然而,对于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的维持治疗的作用,仍存在争议。
目的:评价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维持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建立最优治疗方案。
检索方法:检索CENTRAL(Cochrane图书馆,2012年6期),MEDLINE(1966年1月~2012年7月),LILACS(1982年~2012年7月),相关会议论文集(2000年~2012年),以及正在进行和未发表试验的数据库。
数据收集和分析:两名评价者评估试验质量和提取数据。使用固定效应模型来估计危害比(HR)和风险比(RR)及95%可信区间(CI)。如果出现显著的异质性,研究异质性的潜在原因,如果没有发现异质性,也同样使用随机效应模型。
选择标准:评估诱导或诱导巩固治疗首次完全缓解(CR)后,被新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使用维持治疗的随机对照试验。
主要结果:在本系统评价中,纳入10个随机对照试验,2072名患者,对其中9个进行了荟萃分析。在三个主要的比较中,对总生存期(OS)的影响没有统计学意义(任何维持治疗与观察进行对比的危害比0.79,95% CI 0.49~1.27;基于维持治疗,全反式维甲酸(ATRA)与无全反式维甲酸进行对比,危害比1.21,95% CI 0.73~1.98;维持治疗中仅仅使用全反式维甲酸与联合化学疗法进行对比,危害比0.99,95% CI 0.69~1.43)。然而,与观察组相比,任何维持治疗均改善患者的无疾病生存期(DFS)(危害比 0.59,95% CI 0.48~0.74;5个试验,1209名患者),且与全反式维甲酸结合化学疗法相比,单独使用全反式维甲酸也会改善患者的无疾病生存期(与全反式维甲酸结合化学疗法相比,单独使用全反式维甲酸的危害比1.38,95% CI 1.09~1.76;4个试验,1028名患者)。与无全反式维甲酸治疗相比,全反式维甲酸疗法不能改善患者的无疾病生存期(危害比0.72,95% CI 0.51~1.01;4项试验,670名患者)。由于缺乏数据,不能进行临床相关不良事件的分析。然而,与观察组相比,需要注意任何维持治疗组3/4级不良事件的报道不断增加,且与单独使用全反式维甲酸疗法相比,全反式维甲酸疗法联合化学疗法也有一样的问题。纳入试验的维持治疗和维持治疗前的数据差异性限制了本评价的质量。我们试图通过进行三个独立的主要比较,以解决这一差异性,并减少其潜在的偏倚性,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对现有的结果的统计学意义不大。
作者的结论:与观察组相比,维持疗法可以改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而对总生存期无影响。同样,与全反式维甲酸疗法相比,全反式维甲酸疗法结合化学疗法也可改善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而对总生存期无影响。相反,居于全反式维甲酸疗法与非全反式维甲酸疗法相比,没有生存受益。由于临床研究间的异质性,因此这些发现的意义是有限的。
(选题审校: 唐惠林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
本文由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编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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