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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体液vs晶体液治疗低血容量性休克在28日死亡率上无显著差异

来源:    时间:2013年11月25日    点击数:    5星

11月,发表于《JAMA》的一项随机试验对比了胶体夜和晶体液复苏对低血容量性休克患者的作用。结果显示,胶体液与晶体液的使用在28日死亡率上无显著差异。

重要性:支持选择静脉使用胶体液vs晶体液治疗低血容量性休克的证据仍不清楚。

目的:本研究旨在考察同晶体液相比,胶体液复苏是否能改变因低血容量性休克入住重症监护室(ICU)的患者的死亡率。

设计、环境和参与者:一项多中心、随机临床试验按病例组合(败血症、外伤或低血容量休克且无败血症或外伤)进行分层。CRISTAL试验的治疗是开放性的,但结局评估对治疗分配设盲。招募开始于2003年2月,结束于2012年8月,招募了在法国、比利时、北非和加拿大的57家ICU治疗的2857名连续ICU患者;随访结束于2012年11月。

干预措施:整个ICU住院期间除了液体维持外,用于所有液体治疗的胶体(n=1414;明胶,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或4%或20%的白蛋白)或晶体(n=1443;等渗或高渗生理盐水或林格乳酸盐溶液)。

主要结局和测量指标:主要结局是28日内的死亡。次要结局包括90日死亡率;和存活的天数和未接受肾脏替代疗法、机械通气或升压治疗。

结果:在28日内,胶体组有359名死亡(25.4%),相比较,晶体组有390名死亡(27%)(相对风险[RR],0.96[95%CI,0.88~1.04];P=0.26)。90日内,胶体组有434名死亡(30.7%),相比较,晶体组有493名死亡(34.2%)(RR,0.92[95%CI,0.86~0.99];P=0.03)。胶晶组中有156名(11.0%)使用了肾脏替代疗法,而晶体组有181名(12.5%)(RR, 0.93 [95% CI,0.83~1.03];P=0.19)。胶体组比晶体组具有更多的7日(平均:分别为2.1 vs 1.8日;平均差,0.30 [95% CI,0.09~0.48]日;P=0.01)和28日(平均:14.6 vs 13.5日;平均差,1.10 [95% CI,0.14~2.06]日;P=0.01)存活天数且无机械通气,和7日(平均:5.0 vs 4.7日;平均差,0.30 [95% CI,-0.03~0.50]日;P=0.04)和28日(平均:16.2 vs 15.2 日;平均差,1.04 [95% CI,-0.04~2.10]日;P=0.03)存活且无血管加压治疗。

结论和关联:在ICU低血容量性休克患者中,胶体vs晶体的使用在28日死亡率上无显著差异。尽管接受胶体的患者中90日死亡率较低,但这个结果应该被认为是探索性的并且在得出有关疗效的结论前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选题审校:易湛苗 编辑:王淳)

(本文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资讯编辑完成。)

(专家点评:1998年在BMJ发表的一篇荟萃分析指出,白蛋白治疗使重症患者死亡风险增加6%,揭开了晶体液与胶体液之争的序幕。2012年欧洲ICU协会发布了胶体液治疗共识,似乎全球在重症患者体液复苏方面的选择逐渐趋于一致,但是争议相信会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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