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失眠:建议医生使用苯二氮䓬类受体激动剂和传统苯二氮䓬类
失眠常使用药物进行治疗,但各类药物的治疗效果差异未知。2014年9月,发表于《CNS Drugs.》的一项德国研究通过文献检索分析了原发性失眠治疗的客观和主观结局,发现使用苯二氮䓬类受体激动剂和传统的苯二氮䓬类治疗原发性失眠,效果优于抗抑郁药(包括低剂量多塞平),建议临床医生使用。
背景:失眠是一种常见疾病,常使用药物治疗,但对于客观及主观结局测量方面,不同药物种类的治疗效果差异所知甚少。
目的:比较传统苯二氮䓬类、苯二氮䓬类受体激动剂(佐匹克隆、唑吡坦、扎来普隆)、抗抑郁药(包括低剂量多塞平)、神经肽、孕酮受体阻断剂、激素、褪黑素受体激动剂、抗阻胺药、抗癫痫药以及麻醉剂对于原发性失眠的治疗效果。
数据来源:使用PubMed、Cochrane临床试验、PQDT OPEN、OpenGREY、美国科技信息所、PsycINFO、PSYNDEX和WHO国际临床试验注册平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文献检索(直到2013年4月5日)。
合格标准:仅纳入多导睡眠图研究、平行组、随机对照药物试验;两位独立的作者决定合格性。
数据合成:使用一个随机效应模式,基于报告了80个处理条件的31项研究,覆盖3820名参与者。
结果:对合并药物类的总样本的效应值估计显示,对于客观结局(入眠时间g = −0.36,总睡眠时间g = 0.27)和主观结局(入眠时间g = −0.24,总睡眠时间g = 0.21),有一个小到中度的、显著的、强有力的效果。结果表明,与抗抑郁药(包括低剂量多塞平)相比,苯二氮䓬类受体激动剂和传统的苯二氮䓬类效应量更高;与苯二氮䓬类受体激动剂相比,传统的苯二氮䓬类效应量更高。苯二氮䓬类受体激动剂的客观结局显示出更高的效应量。
局限性:未分析药物安全性的数据。
结论:未来研究应使用客观和主观评定。着眼于效果,在原发性失眠治疗中,临床医生应更倾向于使用苯二氮䓬类受体激动剂和传统的苯二氮䓬类,而非抗抑郁药(包括低剂量多塞平)。但对于不同副作用的额外考虑会引发替代治疗决策。
(选题审校:李慧博 编辑:丁好奇)
(本文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资讯编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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