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期NSCLC 帕博利珠单抗Q6W与Q3W给药疗效不相上下
对于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帕博利珠单抗标准给药方案是2 mg/kg Q3W。2022年11月,发表在《Curr Oncol》的一项研究显示,延长给药间隔的按体重给药(4 mg/kg Q6W)一样有效。
药代动力学证实三种给药方案效果相似
由于肺癌非常常见,且诊断时多为晚期,其死亡在癌症相关死亡中占比最高。幸运的是,IV期NSCLC的治疗有了巨大进步,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疗法在内的多种系统治疗。
随着KEYNOTE-024研究结果的公布,对于PD-L1≥50%的IV期NSCLC患者,曾经的标准治疗是化疗,如今已被帕博利珠单抗单药所取代。帕博利珠单抗的标准给药方案是每次200 mg,每3周1次(Q3W)。
然而,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帕博利珠单抗的三种给药方案,即基于体重、固定剂量Q3W和每6周给药(Q6W)的疗效相当。2020年4月,FDA批准400 mg Q6W给药方案。不过,关于晚期NSCLC患者较长间隔给药的OS获益相似,临床研究证据并不多。
最新研究支持Q6W与Q3W一样有效
发表在《Curr Oncol》的该项研究,再次确定了帕博利珠单抗Q3W vs Q6W给药方案的OS是否相似。
该回顾性研究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进行。患者按体重给药帕博利珠单抗2 mg/kg Q3W或4 mg/kg Q6W。
2017年~2021年,718例PD-L1≥50%的NSCLC患者接受一线帕博利珠单抗治疗,677/41名患者接受Q3W/Q6W给药方案。
在包括年龄、性别、疾病表现状态和给药方案在内的多变量模型中,OS Q3W vs Q6W的死亡风险比(HR)为0.759(p=0.230)。
对OS进行2:1的病例匹配分析,控制性别、年龄±5岁、疾病表现状态和帕博利珠单抗持续时间±2个月,Q3W vs Q6W(n=113)的HR为0.834(p=0.500)。
因此,在多变量分析中,与Q6W相比,Q3W帕博利珠单抗给药方案OS没有差异。病例匹配分析也证实了这些研究结果。该研究支持Q6W给药方案,从而减少与医疗系统频繁互动。
Q6W给药方案更方便和经济
曾有研究重点评估了帕博利珠单抗更长时间间隔更高剂量给药的安全性如何,以及毒性是否更高。结果发现,不良事件情况类似。
在加拿大,基于体重给药可以为各个治疗地点节省成本,因而已经日益普遍。
本研究的局限性包括回顾性设计,没有关于其他潜在生物标志物(如STK11和KEAP1)的信息,缺乏使用其他药物(如类固醇)的信息,Q6W给药间隔给药患者样本量小,以及随访时间短。
这项研究的优势包括对真实世界患者群体的评估,患者代表了来自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所有人群。
总之,该项研究结果支持帕博利珠单抗Q6W给药方案,患者与医疗系统交互更少,节省了时间,并减轻经济压力。
(选题审校:程吟楚 编辑:常路)
(本文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翟所迪教授及其团队选题并审校,环球医学资讯编辑完成。)
参考资料:
Curr Oncol. 2022 Nov 15;29(11):8686-8692.
Alternate Pembrolizumab Dosing Interval in Advanced NSCLC with PD-L1 TPS ≥ 50%: 3 Weekly Compared to 6 Weekly Dosing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6421338/
- 评价此内容
- 我要打分
近期推荐
热点文章
热门关键词
最新会议
- 2013循证医学和实效研究方法学研讨会
- 欧洲心脏病学会年会
- 世界帕金森病和相关疾病2013年会议
- 英国介入放射学学会2013年第25届年会
- 美国血液学会2013年年会
- 美国癫痫学会2013年第67届年会
- 肥胖学会 2013年年会
- 2013年第9届欧洲抗体会议
- 国际精神病学协会 2013年会议
- 妇科肿瘤2013年第18届大会
- 国际创伤压力研究学会2013年第29届…
- 2013年第4届亚太地区骨质疏松症会议
- 皮肤病协会国际2013年会议
- 世界糖尿病2013年大会
- 2013年国际成瘾性药年会
- 彭晓霞---诊断试验的Meta分析
- 武姗姗---累积Meta分析和TSA分析
- 孙凤---Network Meta分析
- 杨智荣---Cochrane综述实战经验分享
- 杨祖耀---疾病频率资料的Meta分析
合作伙伴
Copyright g-med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环球医学资讯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网络实名:环球医学:京ICP备08004413号-2
关于我们|
我们的服务|版权及责任声明|联系我们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17-0027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 京卫计网审[2015]第0344号